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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交通运输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2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区内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或者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现重庆安丰物流有限公司等9家货运经营业户(见附件),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业户不得再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于已发放实体证件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原许可证件交回重庆市渝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归档,逾期未交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23-67825201)

特此公告。

附件:超过一百八十日未投入运营货运经营业户明细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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