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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科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路98号,电话:023-67821049,邮编:4011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渝北区经济信息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2024年,渝北区经济信息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内容主要包括工业及信息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天然气经营许可、安全处罚、相关产业政策、行政执法等方面。其中公开其他政策文件1个、行政许可3条、行政处罚13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0条、投资项目备案15条、“六稳六保”信息2条、涉企补贴资金信息11条、政策问答7条、公告公示89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渝北区经济信息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条,均做到了按时办理、及时回复。其中2条予以公开;1条因本单位只掌握部分相关政府信息,无法完全提供,予以部分公开;1条本单位未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3条属于行政咨询,属于其他事项。以上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均已按照规范格式按时予以答复,答复后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按照“谁撰写,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并加强对各类政府信息的整理、归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以渝北区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为主要信息出口,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的原则做好信息平台建设,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公开准确。更新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栏目,主动公开渝北区供电供气企业服务网点、营业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信息,为公众提供便利,确保人民群众利益。我委未单独搭建自己的信息公开网站或媒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适时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信息公开协调力度。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渝北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得到整体提升。

三是加强整改落实。接受全市2024年政务公开检查,严格对照评估指标,积极主动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

2024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全面。二是信息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专项培训和学习交流等方式,组织职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学习。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公开方式,以图片、视频等形式丰富呈现形式,让群众喜闻乐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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