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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科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路98号,电话:023-67821049,邮编:4011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渝北区经济信息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渝北区经济信息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内容主要包括工业及信息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天然气经营许可、安全处罚、相关产业政策、行政执法等方面。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2个、公开其他政策文件4个、行政许可4条、行政处罚1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0条、投资项目备案8条、“六稳六保”信息2条、涉企补贴资金信息1条、政策问答5条、公告公示46条、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渝北区经济信息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均做到了按时办理、依法公开,其中1条予以公开,3条因本单位只掌握部分相关政府信息,无法完全提供,予以部分公开,另有1条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文件格式规范全面执行到位,持续做好文件清理和集中发布的有序衔接。做好行政公文公开管理,分类细化公开事项,准确选择公开属性,及时调整已失效或变动较大的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平台建设。渝北区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为主要信息出口,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的原则做好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区政府相关要求,持续做好后台信息更新维护,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

接受全市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检查,严格对照评估指标积极主动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强化教育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渝北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培训,利用职工会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得到整体提升。2023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力量不够充裕,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量较大导致政府信息公开时间上较为局促。二与公众沟通交流内容不够充分。

(二)改进情况:一是及时补充工作力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职性、专业性。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提升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三是丰富政策问答问题种类,力求全方位助力公众理解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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