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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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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9-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8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按文件要求积极申报。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档请于2022年10月18日18:00前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进行初审。
联系人:廖涛、刘贵华;联系电话:67820992、67822412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经信发〔2022〕7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和财政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深入推进制造强市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优化升级,提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供给能力和市场认可度,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融入国家首台(套)示范应用体系,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的积极性,根据《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2〕5号)的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和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生产经营正常,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二)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和《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2年版)》,产品已实现销售。
2.企业经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产化制造自主品牌;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通过我市同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测试评价机构)的检测检验,产品检测报告需涵盖关键技术参数;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用户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有特殊或强制性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资质或认证。
5.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首台(套)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6.产品研制、开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将本申报材料(见附件)按顺序规范装订(纸质件、电子件一并报送)提交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
(二)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部门,对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以及申报单位在近三年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进行审核,在汇总表、申报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在2022年10月26日前将本单位和同级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和加盖了本单位和同级财政局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装备工业处。
(四)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经济信息委发布《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公告》并授牌。
三、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二)经认定为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其研制生产方和采购方可享受首台(套)首购首用风险补偿项目补助政策。同一产品,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20%奖励采购方,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10%奖励研制生产方,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研制生产方和采购方均为市内企业的,由研制生产方牵头向所属辖区经信部门申报,双方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研制生产方为市内企业的,采购方为市外企业的,只对研制生产方进行奖励,由研制生产方向所属辖区经信部门申报;原则上,享受首台(套)保费补偿项目补助的研制生产企业不再享受首台(套)首购首用风险补偿项目补助。
(三)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落实好申报项目审核等工作责任,并附上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63899484,电子邮箱:cqjxwzbc@163.com。
附件:1.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汇总表
2.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报告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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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汇总表 |
|||||||||||||||||||||||||||||
推荐单位:xxx(经信部门盖章) xxx(财政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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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单位 |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对应目录 |
对应编号 |
产品基本情况介绍(限100字内) |
产品研制起止时间 |
区县审核结果 |
区县 | |||||||||||||||||||||
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
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有效、真实 |
近三年(2019-2021年)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
是否有协会、学会出具专家推荐意见 |
是否有完整的申请产品配套的成本及产地清单 |
是否提供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 |
是否提供用户使用报告 |
|||||||||||||||||||||||
XXXX-XX 至 XXXX-XX |
联系人(经信部门):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联系人(财政部门):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附件2
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申请报告书
产品名称:
对应目录及编号:
申报单位: (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制
填 报 说 明
一、格式要求:
1.统一用A4复印纸;
2.按照给定格式编写,除封面外,文字叙述部分用小四号方正仿宋_GBK字体;
3.内容双面印刷;
4.封面用白色厚纸,勿用塑料封皮。
二、本申请报告由申报单位按表内各项要求详细、如实填写,禁止任意修改申请表格、报告的结构样式。
三、本申请报告由所在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提出具体意见并盖章后,纸质件一式2份报市经济信息委装备工业处,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qjxwzbc@163.com。
四、本申请报告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目 录
1.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表.............................(9)
2.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报告.....................(16)
3.相关附件....................................................................................(18)
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盖章) | |||||||
所属区县 |
邮政编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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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法人身份证号 |
是否被列为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人 |
|||||||
企业联系人 |
姓名 |
部门和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
单位性质(勾选限一个) |
£央企£市属国企£民营£外资£合资 | |||||||
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名称 |
||||||||
技术研发机构级次 (勾选限一个) |
£国家级£市级£其他 | |||||||
企业职工人数 |
企业科技人员数 |
|||||||
高级职称人数 |
||||||||
中级职称人数 |
||||||||
二、申请单位经营情况 | ||||||||
指标名称 |
2020 |
2021 |
2022(预测)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 |
||||||||
工业增加值(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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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万元) |
||||||||
出口创汇(万元) |
||||||||
研发经费支出(万元) |
||||||||
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
三、申请单位主要产品情况 | ||||||||
产品名称 |
年产量 |
2021年销售收入 |
国内市场占有率 | |||||
% |
位次 | |||||||
四、申请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 | ||||||||
申请产品名称 及型号、规格 |
||||||||
对应目录及编号 |
||||||||
申请产品发明专利数量 |
已授权数 |
|||||||
已申请数 |
||||||||
申请产品实用新型专利数量 |
已授权数 |
|||||||
已申请数 |
||||||||
研制方式 (勾选限一个) |
£自主开发£产学研联合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 £集成创新£其它 | |||||||
技术权益 (勾选限一个) |
£本单位独立开发,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联合拥有技术所有权 £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开发,本单位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由外单位技术转让,本单位拥有技术全部所有权 £由外单位技术许可,本单位拥有技术使用权,但无所有权 £本单位与技术所有者或持有者协议合作生产 £其它 | |||||||
主要性能 |
(200字以内) | |||||||
申请产品技术水平 (勾选限一个) |
£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 | |||||||
依托工程或目标市场 |
||||||||
申请产品研制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
申请产品售价 |
(万元)/台套(批次) | |||||||
申请产品已销售数量 |
(台/套) |
累计销售收入 |
(万元) | |||||
五、申请材料情况 | ||||||||
(一)申请产品查新情况 | ||||||||
查新时间 |
查新机构 |
|||||||
查新结论 |
||||||||
(二)行业专家推荐情况 | ||||||||
协会、学会等组织名称 |
||||||||
协会、学会是否与申请产品所属领域相关 |
£是£否 | |||||||
协会、学会是否为市级或以上级别 |
£是£否 | |||||||
协会、学会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专家不少于3人) |
姓名 |
研究领域 |
职级 |
联系方式 | ||||
推荐意见 |
(200字以内) | |||||||
(三)申请产品检测认证情况 | ||||||||
1.国内有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 ||||||||
检测时间 |
检测机构 |
|||||||
检测报告是否包含对应目录的性能技术参数 |
£是£否 | |||||||
检测结论 |
(200字以内) | |||||||
2.国内没有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 ||||||||
是否提供用户验收报告 |
£是£否 | |||||||
用户验收报告是否包含对应目录的性能技术参数 |
£是£否 | |||||||
用户验收报告结论 |
(200字以内) | |||||||
(四)申请产品销售情况(不超过2例) | ||||||||
用户单位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对应合同号 |
对应发票号(按面额顺序,不超过5张) | |||||
(五)用户使用情况 | ||||||||
报告时间 |
用户单位名称 |
|||||||
用户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用户使用报告结论 |
(200字以内) | |||||||
(六)2021年度财务审计情况 | ||||||||
审计时间 |
审计报告 |
|||||||
审计结论 |
(200字以内) | |||||||
申请产品简介:(500字以内) | ||||||||
申请产品在关键技术、功能和性能指标上的创新点、突破点:(500字以内) | ||||||||
申请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产品对比情况:(500字以内) | ||||||||
申请产品的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含对我市上下游产业的带动和影响等,500字以内) | ||||||||
申请承诺: 申请单位系自愿申请,承诺如下: 1.申请单位在国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及纳税信用良好,管理规范,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2.申请单位提交的所有文件、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3.申请单位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检查; 4.申请产品的知识产权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无知识产权纠纷; 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单位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六、审查意见 | ||||||||
各区县经信部门初步审查意见: 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及结论均真实、有效,同意推荐。 (盖章) 年月日 |
各区县财政部门初步审查意见: 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及结论均真实、有效,同意推荐。 (盖章) 年月日 |
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报告
(编写大纲)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研发制造能力、试验基础和人才队伍情况)
(二)近年来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研制情况及重要成果
二、申请装备产品研制和应用的重大意义
(一)我市重点支持领域和我市产业政策
(二)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保障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作用
三、申请装备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国际、国内、我市同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代表性企业和标志性产品、技术发展趋势等。
四、申请装备产品的技术开发情况
(一)研制背景
(二)研制内容、研制投入、研制周期及关键节点
(三)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及该技术的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
(四)产品测试、鉴定情况和已获得的成果
(五)与国内外同类产品在性能、功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比较
(六)关键零部件、系统等配套情况
(按价值由高到低排序列出装备产品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系统等的成本及产地清单)
(说明:清单应包含组成装备产品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系统的成本及产地;装备产品的总成本为构成单台(套)装备产品各部分装备实物的成本之和(不含研发成本、销售成本等)。)
(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情况
五、申请装备产品的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应用情况
(一)用户企业及示范项目情况
(二)产业化能力情况
(三)装备产品质量和档次
六、申请装备产品的市场前景
(一)装备产品的供应现状
(二)市场需求分布,供需的预测、价格的现状及变化趋势
(三)装备产品的市场定位、内外销、市场份额、竞争优势
七、申请装备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相关附件
申报企业还需提供以下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二、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情况(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有效证明材料。
三、我市同级或以上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
四、我市同级或以上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人工智能等相关协会或学会组织专家出具的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荐意见(推荐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专家不少于3人,并附推荐专家简历,协会或学会的公章、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五、产品通过我市同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测试评价机构)的检测检验,产品检测报告需涵盖对应目录的性能技术参数;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用户验收报告(包含对应目录的性能技术参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产品,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产品,需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六、申请产品研制完成时间相关证明。
七、组成申请产品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系统等的成本及产地的完整清单。
(说明:清单应包含组成装备产品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系统的成本及产地;装备产品的总成本为构成单台(套)装备产品各部分装备实物的成本之和(不含研发成本、销售成本等)。)
八、近三年(2019—2021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承诺函。
九、至少一台(套)装备产品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
十一、产品彩色照片三张(不同角度拍摄)。
十二、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产品质量和先进性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