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废止渝北经信〔2020〕71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北经信〔202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制造类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北经信〔2020〕71号)、《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渝北经信〔2020〕111号)等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