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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资金拨付细则请以资金申报细则为准。
答:请关注“惠企通”,政策申报细则都会在此平台发布。
答:资金拨付细则请以资金申报细则为准。
答:区经济信息委会根据区统计局数据反馈,判定企业是否入统(企业入统条件为年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是否达到相应营收。
答:绩效目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申报年初预算时一并报送区财政局,作为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原则上年度中不予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区财政局审批。
答:一是项目单位自评。业务科室督促项目单位对事前补助类项目实施完成后产生的绩效进行自评。
二是项目绩效评价。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科室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或重点项目绩效抽评。业务科室配合区财政局开展重点项目绩效抽评。
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纳入本次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所有项目情况。
答:同一个项目同时符合本方案外的其他区内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享受,在获得上级单位相关扶持的同时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
答:符合申报细则中的项目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申报年度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应退未退财政资金、未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申报细则详见每年出台的《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答:为加强渝北区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推动落实“花钱必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要调整、无效需整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监督管理,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特出台《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