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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日期:2021-11-03

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精神,持续优化我区制造业发展环境,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和根植性,结合全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与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以加强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并先后征求各个部门意见,在充分吸纳各个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化融资减税降费、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四个方面十八条,与市、区相关政策有机结合、相互呼应,对《措施》提出的主要内容,通过现有和拟发布政策进行支撑,促进落地见效。

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包含九条政策: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加快智能化改造进度,三是培育制造业领军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四是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五是树立智能制造典型标杆企业,六是支持企业上规上云上平台,七是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八是支持软信企业发展,九是支持中小微企业享受市级奖补。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包含三条政策:一是支持新产品推广应用,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培育一批创新平台机构。

强化融资减税降费包含三条政策:一是强用活政府投资基金,二是落实减税降费举措,三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包含三条政策:一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二是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三是完善制造业领域人才支持举措。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措施》是根据《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发〔202111号),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从措施内容来看,我区《措施》四大方面十八条内容与市级文件基本对应。需要说明的是一是市级文件中有五条涉及到工业用地、重大项目用地等,由于区级层面无用地审批权限,故在区级文件中没有提及用地保障方面相关措施,一切以市级文件为准;二是本措施中第一条是按照区领导指示,明确今年2亿元技改资金只用于智能化改造,不切块挪为他用。第二条首次明确全区智能化改造进度。第三条为新增政策,原有支持重点企业的政策均为一事一议,今年首次在政策文件中明确。第四到六条为去年已有政策,但由于资金总额有限,去年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今年将不折不扣执行。第七、十条为新增政策,是对市级对应政策的强化落实。第八条为去年已出台政策,但对申报门槛进行了降低。第九条为市级已出台政策,我区参照执行(由于我区未安排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故未出台区级政策)。第十一到十八条政策为已发布的《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区科技人才“四站”奖补办法》、《渝北区临空英才培育引进实施力法》、《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中可继续沿用的政策;三是已出台政策的资金来源渠道保持不变,拟出台的新增政策所涉及资金将在今年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测算金额为2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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