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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经济信息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6 

渝北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压力管道隐患排查和整改销号阶段复核抽查项目服务商询价比选公告

询价采购文件

项  目  号: CQYZHZB-2024-09

询价项目名称:渝北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压力管道隐患排查和整改销号阶段复核抽查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英之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

目   录

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1

一、询价内容1

二、资金来源1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

四、询价有关说明1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

、其它有关规定2

、联系方式2

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4

一、项目内容4

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5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5

二、报价要求5

三、质量保证5

四、付款方式5

五、知识产权5

六、其他5

第四篇询价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6

一、询价程序及方法6

二、评审标准8

三、无效响应8

四、采购终止9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0

一、询价费用10

二、询价采购文件10

三、询价要求10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1

五、成交通知11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1

七、签订合同13

八、项目验收13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3

第六篇采购合同(参考格式)14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5

一、经济部分17

二、服务部分19

三、商务部分21

四、资格条件24

五、其他资料28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渝北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压力管道隐患排查和整改销号阶段复核抽查项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渝北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压力管道隐患排查和整改销号阶段复核抽查项目

33.6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采购预算:33.6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资质证书,含DD1、DD2、DD3项目。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826日至2024828日。

2.报名方式:本项目比选文件仅接受远程报名获取,供应商须将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名表(格式自拟)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后的彩色扫描件,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2533086645@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经审查合格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询价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3.询价通知书售价:不收费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渝北区鸳鸯街道栖霞路18号金贸时代10栋16-6。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830日北京时间10:00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4830日北京时间10:00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询价公告及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ybq.gov.cn/bm/qjjxxw/)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询价公告及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老师

电  话:023-67826467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双凤路9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英之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5823887464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鸳鸯街道栖霞路18号金贸时代10栋16-6

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渝北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压力管道隐患排查和整改销号阶段复核抽查项目,压力管道需复核量:约336公里,按3公里一个点开挖,3000元/点。

(二)服务时间:2024年827日至20241031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复核内容:依据《重庆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总体方案》、《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区县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燃气管网专项治理系统情况,复核抽查燃气企业检查底数是否全量且合理划分评估单元、评估单元是否合理划分管段并录入明细;检查是否全量评估单元均纳入检查计划;检查数字工作台图片是否真实反映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检查评估单元是否全量实施专项评估,检查评估结论是否科学合理。

2.抽查方法:对隐患排查和整改销号环节抽取不低于10%的评估单元比例进行复核检查。同时对前期摸清底数、制订计划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整理,对复核情况提出专家意见。

3.抽查总体要求:按照“边推进边抽查”的原则开展复核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得等某一阶段结束后再开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尽快形成方案落实整改,对多次检查发现同样问题的企业要反馈区经济信息委严肃实施行政处罚。具备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区经济信息委报告,提出研究解决方案。入户时注意群众工作方式方法,避免出现群众性事件

4.需复核量:压力管道需复核量:约336公里,按3公里一个点开挖,3000元/点。

第三篇  询价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 务 期:2024年827日至20241031日。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辖区。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审查验收。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价含税,必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自身所提供的方案实施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实施方案,否则将取消供应商承办资格。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建议,做好项目各阶段实施情况总结、资料收集及整理。

四、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时进行明确。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询价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询价程序及方法

(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3

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询价采购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询价采购内容作出响应。

询价采购有效期

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规定。

(三)澄清有关问题。采购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询价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报价、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四)采购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竞采报价

(30%)

30分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2

服务部分(50%)

50分

1.项目实施方案(20分):针对本项目制作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完整可行得17-20分;较可行得10-16分;可行性一般得1-9分。

2.项目工作安排(20分):有详细的工作进度安排,制定评价标准,完整可行得17-20分;较可行性得10-16分;可行性一般得1-9分。

3.服务承诺:针对服务过程中是否有完善的保障措施与控制措施(10分),完整可行得8-10分,较可行性得4-7分,可行性一般得1-3分。

无方案,得0分

3

商务部分(20%)

10分

2022年至今,供应商承担过燃气管道检验检测相关服务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

可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清单,原件备查。

5分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执业注册证

5分

供应商具有压力管道检验师,每有一名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执业注册证

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对小微型企业给10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二)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询价;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询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费用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采购文件

(一)询价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询价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询价采购文件有疑问,以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咨询。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采购文件。

(四)本询价采购文件中,采购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进行询价。

(五)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采购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询价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采购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询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名代表参与询价,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ybq.gov.cn/bm/qjjxxw/)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3000.00元(大写:叁仟元)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英之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

账  号:83180078801700003047

第六篇  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项目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服务合同:

询价项目名称

明细项目(如果有)

单价(如果有)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付款约定:

三、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询价文件约定执行。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式:(电话)

年      月     日

一、经济部分

(一)询价采购报价函

(二)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清单)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询价采购报价函

询价采购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1.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报价以我公司响应文件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电子文档  1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报价表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报价(元)









合计(小写:元)


合计(大写:元)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询价采购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询价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询价采购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业绩(合同复印件)。

四、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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