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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29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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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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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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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国有资产及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承担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区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按照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负责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制订和实施区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意见。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及使用。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国资委(本级)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党群科、监管科、规划发展科。区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878,552.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8,552.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377,147.51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经费拨款减少2,377,147.51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878,552.5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48,486.9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2,202.91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548,419.24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79,443.48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377,147.51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25,652.49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002,8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8,552.5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8,552.59元,比2022年减少2,377,147.51 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552.59元,比2022年增加625,652.49 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5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3,002,8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起独立核算,原事业单位的延续性项目未在本级预算,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中介委托服务、综合性党建活动、园区非公党建、国资监管及智慧国资信息系统建设、国企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渝北区国资委(本级)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7,500.00元,比2022年减少7,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2,500.00元,比2022年减少7,500.00 元,主要原因是往年实际支出中公务接待费较少,相应减少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正常运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228,284.15元,比2022年减少5.85%,主要原因是降低了运行标准,减少了运行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8个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50,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梁巧琳 联系方式:023-6704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