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2024年版)
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2020年荣获“重庆市双拥模范代表单位”荣誉称号。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国有资产及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三)承担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四)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区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五)按照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六)负责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制订和实施区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意见。
(七)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及使用。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