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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渝北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在及时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动态跟进推动,取得积极成效,切实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条例》及《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分局动态更新机关简介、权责清单、动态新闻和基层政务公开等栏目信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办理结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内容,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2条,其中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公文2件;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分局主动公开便民利民举措、公安机关负责行政事项、社会治安情况等各类信息10391条,积极展现公安工作成效。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分局修订发布《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为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等程序,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已办结17件,剩余1件结转2024年度继续办理,未出现错办、漏办,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形象。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分局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13号)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14号)要求,所有重要政策文件100%标注公开属性,及时主动公开分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对市民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复函6件、政策文件2件,发布政策解读4篇,完成意见征集1次。定期清理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和100%解读。

(四)建强用活信息公开平台。2023年,分局建有公开平台11个,其中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10个(含2个微信公众号、2个政务微博、其他政务新媒体6个)。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设1个一级栏目、2个二级栏目,更好发挥政府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同时积极适应融媒体发展新趋势新要求,着力打造全区公安新媒体矩阵,累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391篇,其中“平安渝北”新浪微博号发布1950获评公安部第十一届公安政务新媒体伙伴大会“公安政务新媒体年度法制宣传账号”和“2023年度优秀基层政务微博账号”;“平安渝北”抖音短视频号发布424篇,获评“川渝公安政务新媒体最具影响力抖音账号”和“重庆政法系统十佳账号”,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五)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门机构承担日常工作,由分局主要领导亲自分管,1名正科级领导具体负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其中民警1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分局严格逗硬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优先考虑表彰奖励。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培训会议,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法规知识,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4045

行政强制

14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1.33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虽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方面,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政策解读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方面,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在遵循合法规范、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下,更加全面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信息和行政处罚办理结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另一方面,拓展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同步发布政策解读,采取发布政策解读文章、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严格落实《条例》《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有力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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