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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由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110号,邮编:401120,电话:023-603556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坚强领导下,渝北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渝北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主动做好各类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工作,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提升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度,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分局按照《条例》及《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细则》相关要求,更新发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发布《重庆市渝北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办事指南31,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75、行政处罚办理结果13条、公告公示2条。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渠道等主动公开便民利民举措、公安机关负责行政事项、社会治安情况等各类信息共计11538条,积极展现公安工作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分局修订发布《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为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均及时依法依规办理,未出现错办、漏办,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分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实行内容和保密双重把关,除《条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事务管理等政府信息外,对公安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分局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2件,回应群众疑问6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期间先后顺利完成分局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二级页面设置、固定模块栏目设置和信息录入、政务信息发布、“两个清单”维护更新等工作。分局现建有公开平台17个,其中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16个(含3个微信公众号、2个政务微博、其他政务新媒体11个)。2022年,“平安渝北”微博帐号被评为2022年度优秀基层政务微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五)监督保障情况。分局现有政务公开机构1个,由1名局领导分管,1名正科级领导为科室负责人,现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其中民警1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分局严格逗硬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民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优先考虑表彰奖励。同时,组织相关民警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法规知识,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9114

行政强制

6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0140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2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还需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安机关作为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3年,分局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相关民警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开展典型案例会商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分局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在遵循合法规范、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下,更加全面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信息和行政处罚办理结果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224)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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