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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由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110号,邮编:401147,电话:023-6782189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坚强领导下,渝北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主动做好各类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工作,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提升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度,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分局按照《条例》及《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细则》相关要求,更新发布《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版)》《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编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重庆市渝北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办事指南31,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15、行政处罚办理结果6条、公告公示10条,发布政策文件2件,回应群众疑问2条。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渠道等主动公开便民利民举措、公安机关负责行政事项、社会治安情况等各类信息共计267条,积极展现公安工作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分局更新编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事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严格执行分局党委统一领导、政务公开办公室(警令处)牵头统筹、事权单位分工协作、法制和保密部门审核把关的运作模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要求。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8项,均及时依法依规办理,未出现错办、漏办,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公开方面,分局对外发布信息均接受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把关制度,重大信息需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并视情上报分局主要领导。依申请公开方面,明确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职民警负责办理,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先由主办民警受理,形成初步办理意见后,经法制支队主要负责人及责任民警会商研判,达成一致办理意见。随后,主办民警严格按照《条例》规范办理,并由警令处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后由法制支队在法律适用上进行二次审核,形成最终办理意见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发,及时回复申请人。经主办民警、警令处主要负责人、法制支队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层层把关,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期间先后顺利完成分局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二级页面设置、固定模块栏目设置和信息录入、政务信息发布、“两个清单”维护更新等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第三方评估及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户籍管理领域)专项检查。分局现建有公开平台17个,其中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16个(含3个微信公众号、2个政务微博、其他政务新媒体11个)。2021年,“平安渝北”微博帐号被评为新浪政务全国优秀基层帐号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五)监督保障情况。分局现有政务公开机构1个,由1名副局长分管,1名正科级领导为科室负责人,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其中负责主动公开工作民警1名、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民警1名、兼职警务辅助人员1名。分局严格逗硬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民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优先考虑表彰奖励。同时,组织相关民警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法规知识,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公安工作的性质决定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板块分别由下设各警种、部门自行发布和管理,警种、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还有待加强,需要更加主动丰富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方法。

(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架构。2022年分局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原由多个部门负责的相关职能予以整合,设立专门办公机构、确定专职警辅力量,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各个警种、部门的发布内容和职责作用,杜绝各个板块工作互不知情、配合不力的情况,不断提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充分运用好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民生警务平台等媒体资源,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上认真筛选,减少冗杂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尽可能提高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易读性,保障公众知情权。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相关民警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开展典型案例会商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分局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30)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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