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限制通行的通告
渝北公〔2022〕13号
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发生涉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渝北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就渝北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限制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
二、限行时段及限行区域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驶入渝都大道、渝航大道。
(二)每日7:00-22:00禁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驶入除余松路外内环快速路以内渝北区管辖区域。
(三)工作日7:00-9:30、16:30-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10:00-12:00、16:00-19:30,禁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驶入渝都大道(回兴立交至双凤桥立交)-双凤路-汉渝路-五星路-双龙西路-凯歌路-兴科大道-宝桐路及其以内道路,以及金玉路、桂馥大道、宝圣大道、同茂大道。
(四)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路段限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三 、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相关处理
对限行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