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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结合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等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全面反映渝北区发展改革工作成果,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主动公开。一是持续做好我委负责牵头的栏目发布及更新工作。及时公开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及实施情况;整理发布纾困政策、规划信息等内容70余条;在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发布信用知识解答招投标领域政策相关工作动态等利企便民信息100余条全力助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专区,及时公开渝北区2023年重点项目建设名单及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相关审批信息政务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二是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结果信息公开。全年审批项目429个,其中立项286个,可研88个,概算51个,核准1个,节能审查3个。受理社会投资项目备案358个,项目投资469.09亿元,全年向社会公开项目审批结果信息472条,公开率100%。三推进招标信息公开。全年共备案招标文件120个,公开率100%。四推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2条,其中长输油气管道保护执法领域7条,招投标领域5条。五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公开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件,公开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件,公开率100%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本机关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保证信函申请、当面申请等渠道实时有效。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及时予以公开。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均依法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价格及项目审批等领域。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等要求,完善本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回应关切等全流程机制。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完善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予以公开,对涉密的信息,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要求,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泄密情况。

(四)强化平台建设。一是持续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发展改革工作职能职责及时更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年设置稳经济政策包栏目,及时发布减税降费、金融支持、促进就业稳定、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优化涉企服务等8大类70条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不断完善线下功能建设。依托区行政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本机关公示栏LED大屏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助企纾困、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等各类利企便民政策。

(五)完善监督保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牵头抓的工作格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本机关联系方式,接受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全年召开职工会议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次,对工作内容进行培训和讲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政策解读、培训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个别科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熟悉存在发布信息分类不准确的现象,未能正确发布至对应网站栏目。二是因信息公开涉及内部科室较多,信息零散,公开渠道分散,造成信息公开偶有不及时。改进情况:一是通过职工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内部培训学习积极支持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加强各类政府信息的集中归集,认真仔细做好信息分类,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至对应网站专栏的准确性得到提高;二是严格按照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公开的要求,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的科室进行通报,最大程度避免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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