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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创新类(共6条)

日期:2024-05-24

1.

政策内容:支持科创型企业上市,优化调整我市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重点培育企业奖补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新经济新业态中小企业上市。

政策依据:《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10号)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重庆市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3-67137690

2.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发〔2022〕23号)

执行期限: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3.

政策内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成功新孵化区内企业为市级入库科技型企业的,每获批1家,奖励1000元;孵化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获批1家,奖励1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发〔2022〕23号)

执行期限: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4.

政策内容:2022年以来孵化载体内从业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及区属国有平台公司从业人员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技术经纪人(经理人)证书的,据实补贴资格认证培训费用,每个载体(机构)每年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发〔2022〕23号)

执行期限: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5.

政策内容:对评估优秀的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给予绩效考核奖励,促进全区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对市级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通过市级考核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给予市级考核奖励1:1配套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发〔2022〕23号)

执行期限: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6.

政策内容:对新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后,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对新获得海外单一国家商标申请注册的,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最高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3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对专利申请在渝北区内且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0.1万元。对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同一发明创造既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权又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海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只享受一次资助。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30万元/件、10万元/件。对当年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培育合格并经认定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的企事业单位,且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5件及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的,一次性资助0.5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15号)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渝北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23-674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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