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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35L/2025-0001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发改〔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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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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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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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9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人大十九届六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人大十九届六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王福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重庆两江国际影视城门票价格的建议》(第2025032号)已经转交我委主办。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主办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职能职责进行了研究,并安排业务科室专人负责该建议的承办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收费制定权限
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5号)文件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世界遗产、5A级景区、中心城区重要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定价部门为市价格主管部门。市管以外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二、建议办理情况
重庆两江国际影视城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是由泽胜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其门票未纳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景区目录清单范围,属市场调节价,景区门票收费标准由经营者根据投资规模、服务成本、市场定位、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合理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我区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刘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你们直接与我委进行沟通联系,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叶中山
联系电话:67829776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