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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4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全委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化、学习教育常态化。全年开展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要求班子成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广大干部跟着学。组织全委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红色基地实地学习及观看红色舞台剧4次。三是干部群众参与学。开展价格普法宣传,通过群众来电来访、纠纷调解、价格认定业务办理等途径,积极向服务对象宣传解释《民法典》《价格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等法律法规30余次;积极配合镇街化解停车收费、物业收费矛盾纠纷,深入各镇街实地为小区业主代表宣传解读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的相关法规政策80余次;强化收费行为管理,在开展政府定价过程中,积极向收费主体单位宣传《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文件法规。突出依法价格认定作业,在受理公安机关价格认定业务时,主动宣传落实《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确保价格认定程序合法。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高位统筹推动、常态化调度机制,定期向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调整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构建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和22个专项工作小组的组织体系,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压实“一盘棋”责任。对“20条”“激发市场活力92条”等重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按月打表推进。对纪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人大专题询问及市考评价反馈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动态销号,确保按期闭环整改到位。二是加大政策供给。密切跟踪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在前期推出的稳大盘、服务业纾困、水电气降成本、财政金融惠企利民等系列政策举措的基础上,新出台《进一步支持全区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等政策文件,持续给予市场主体政策支持。此外,在优化营商环境“3+1”系列“硬核”举措基础上,持续聚焦市场准入、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等17个重点领域,新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92项重点改革任务,全力破解制约市场主体经营发展难题。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发《渝北区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积极落实全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要求,每季度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案例排查工作,并设立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包括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信箱)。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等实现“一链”全程网办,“零成本”“零门槛”“半日办结”成为常态。畅通退出渠道,推行“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企业简易注销实现“一网申请、当场办结”,全年新增市场主体3.95万户,位居全市第一。四是强化开评标过程管理。创新实行现场监标人员随机抽选制度,确保监督人员廉洁履职、不出纰漏。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约束,对评标专家迟到缺席、消极履职、评审错误等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做好现场教育、量化扣分处理。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督,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抽查招标代理机构20家,进一步增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规范意识,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社会面投诉渠道。修订完善《渝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操作指南》,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板块)向全社会公布,使投诉人正确投诉、合理维权。同时发布线索征集公告,畅通招标投标投诉举报渠道,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信用数据目录,整合分散在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588万条,其中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均为100%。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审核等5个领域运用信用报告500余份。在“餐饮服务领域,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勘察设计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领域”等21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失信惩戒查询近3万次,触发1472次,反馈1436次。在图书借阅、行政审批、购物、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等5个领域,推广信用支付、信用租借等应用,鼓励企业开展信用销售等,让市民和市场主体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信用的便利和价值。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对照《重庆市规范文件管理办法》,对2023年以来的发文进行再清理,经核查我委不存在属于规范性文件,而没有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文件。二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内容与标准,明确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2023年,我委牵头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起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等,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不存在增加法律法规外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情况。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持续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今年来咨询法律相关问题50余次,有力确保全委各项事务依法依规实施。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渝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2020年以来,没有出现因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程序被追责的情形。二是严格执行决策制度。根据《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会议规则》,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并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为我委政策文件出台、招投标投诉处理、长输油气管道保护执法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出审改意见70余份。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委在招投标投诉处理、长输油气管道保护执法、粮食领域行政执法中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不存在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一是招投标领域行政执法。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4号)、《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文件精神,建立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件审查工作小组,着眼项目建设的全生命周期智能化和精准化监管,切实发挥好招投标综合监督部门职责,统筹汇聚公安、审计、司法、行业部门等工作合力,推动项目投资、审核备、招投标、人员履职、资金支付等方面数字化监管有效衔接,保持对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的持续、高压打击态势。今年以来,依法依规对11名评标专家、5家投标人、2名招标代理人员、1家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了行政量化记分处理,共计73分。(其中5名评标专家、2家投标人、2名招标代理人员被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对9家违规投标人作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共计174万元,对4家投标人,1名从业人员给予行政处罚15.65万元。对25家备选承包商库违规企业作清除出库处理。坚持有诉必查、违法必究,高效处置投诉3起。二是油气长输管道领域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今年以来,对7起未经依法批准实施占压管道、在管道上方行驶重型车辆、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范围内种植深根植物及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有效遏制危害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违法行为,保持打击危害管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深入现场督导检查、业务科室主动作为,在工作中创新建立油气长输管道“12.4”管理模式,有效解决管道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能源供给和安全稳定,获重庆市能源局书面表扬。三是粮食领域行政执法。2023年是粮食领域“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我委陆续开展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粮食购销领域、粮食流通领域等检查30余次,坚决守护好渝北区粮食安全底线。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党组班子未出现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2023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及时更新完善委内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对采购、报销、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等10余项制度进行更新,夯实制度建设基础,筑牢依法行政堡垒。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政务信息、规划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及结果予以主动公开,扩大政务参与渠道,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2023年,我委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520条。四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等为载体,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2023开展学习10余次,有效提升全委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理念。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一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维护信访秩序,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严格按照信访接访值班安排表进行接访,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坚持依法行政,普法先行,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程度。2023年,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共2件,胜诉率100%。三是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牵头协调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建设合同纠纷历史遗留事宜,切实解决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创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二是抓好统筹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定期听取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我委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任务落实。2023年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结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措施及分工》,及时召开会议,将相关任务分解至各科室,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四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主动带头学法用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2023年,我委新增行政执法人员5名,现共有35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全委干部队伍偏年轻化,工作经验相对简单,对法治工作熟悉程度掌握不够,需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学习和实践。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少数执法人员在思想认识方面,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做事,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氛围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单一,影响力小,没有在党员干部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需进一步拓宽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加大法治教育学习力度。把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二)加强法治队伍工作建设。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实法律人才储备,推进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严格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委内LED屏、大门显示屏等媒介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增强公益法治宣传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因地制宜建设宣传栏、书屋等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法治宣传落到实处。三是广泛运用微信等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全方位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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