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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渝北区大数据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系统谋划实施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大数据领域工作主动公开。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发布大数据应用发展、数据安全、智慧城市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领域的政府信息。2022年,区大数据发展局主动公开文件2条、单位职能及领导信息1条、预决算报告4条。围绕大数据应用发展资金申请、5G建设等方面重大决策,深入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图片解读、一问一答等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编制《重庆市渝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签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2022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针对区政府办公室交办反馈的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将大数据工作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网站内容建设管理有序。安排专人定期登陆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查看门户网站的错字、栏目更新、页面功能等监测结果,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明确班子成员分管、专人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政务信息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核后上报的原则开展,确保真实全面。2022年,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

2022年,区大数据发展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渠道单一,信息公开主要利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没有充分利用其他渠道的公开栏,导致部分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政府的公开信息;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利用有待加强,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征集到的意见较少,公众参与模式有待探索创新。

(二)2023年改进工作措施

2023年,区大数据发展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其他渠道政务公开栏的使用率,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二是创新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宣传方式,从多种渠道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率,让他们能更及时有效提出政务信息申请和查询;三是针对重大决策、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及时在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积极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反馈,更好地推进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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