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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2-0060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财教〔2022〕23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1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学生享受“营养午餐”补助的通知

根据区财政局 区教委《关于印发渝北区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学生“营养午餐”资助扩面提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财教〔2015〕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渝北教发〔2020〕65号)的要求,在各学校上报贫困学生申请资料审核公示的基础上,报区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核实后,经区财政局、区教委研究同意,现下达你校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学生享受“营养午餐”补助人(其中:小学人,初中人),补助资金元(含市级以上、区级资金),明细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其中脱贫家庭学生(原建卡)、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小学每生每期补助资金600元,初中每生每期补助资金700元;其他类小学每生补助资金500元;初中每生补助资金600元。

二、“营养午餐”资助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各中小学校必须全额且直接用于学生生活费资助,生活费要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监护人银行卡或转入学生校园卡等方式发放,并经学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各中小学校在期末结束前将学生签字确认“营养午餐”花名册和汇总表复印件上报1份到区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四、各中小学校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营养午餐”资助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五、资金安排。悦港中学校“营养午餐”资金29400元(其中在该校年初安排的“义务教育资助项目”资金中开支24000元,从渝北区悦来初级中学校(预算代码302052)的“义务教育资助项目”中调剂安排5400元给悦港中学校使用。其余学校本次安排的2022年春季学期“营养午餐”资金由各学校在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渝北财预〔2022〕6号)下达的“义务教育资助项目”资金中开支,优先使用中央直达资金,请各校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要求进行落实。资助资金实行年底清算制,多退少补。

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见附件,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2助学金。

附件:渝北区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学生“营养午餐”补助表(分发学校)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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