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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2-0060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财教〔202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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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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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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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2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科书费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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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渝北财规〔2020〕1号)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初审并报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残联审核确认,区教委、区财政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费提供教科书人,资助资金元;普通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人,资助资金元下达你校,明细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共分三个档次,一档:每生每期1500元,二档:每生每期1250元,三档:每生每期750元,
二、各高中学校不得再向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卡学生享受政策)、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特困对象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严禁先收后退、边收边退,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各学校必须全额直接用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通过高中资助银行卡及时将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兑现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此项资金。
四、期末结束前,各学校将普通高中免费教科书签字确认花名册复印件(盖学校鲜章)、国家助学金发放花名册复印件(盖学校鲜章)和银行打钱到学生高中资助银行卡流水明细(有银行的盖章)复印件上报一份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资助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五、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免费教科书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六、资金安排。本次批复的2022年春季学期高中免教科书费和国家助学金由各学校在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渝北财预〔2022〕6号)下达的“高中教育资助项目”资金中开支,该资金系中央直达资金,请各校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要求进行落实。资助资金实行年底清算制,多退少补。
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2助学金。
附件:1.渝北区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科书费批复表(分发单位)
2.渝北区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表(分发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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