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北财农〔2022〕14号
各镇、区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13〕69号)文件已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渝财规〔2017〕4号)于2017年11月27日废止,经研究,现对《重庆市渝北区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北财农〔2013〕69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