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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农发〔2024〕1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2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渝北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7号)的要求,现将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研究制定的《渝北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廖红英,联系电话:86830960;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冰洁,联系电话:67137664)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补贴给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本年度补贴发放面积来源于已核定的2023年实际耕种计税耕地面积,直接补贴到户。

一般农户使用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需经村社召开村民委员会同意后获取使用权,报镇街备案,方可补贴给种地农户。代耕、代种农户需到村委会报备登记,村委会核实属实上报镇街备案后可补贴。严禁村社集体通过各种途径套取补贴。

(二)补贴依据。我区是以2004年计税耕地面积为基准的实际种植面积(不算复种)。

(三)补贴标准。区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各镇街根据已核定的2023年实际耕种的计税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镇街人民政府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镇街人民政府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负责制定方案。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

(1)确定面积。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是按(渝北农发〔2023〕19号)文件要求,已核定的2023年实际耕种的计税耕地面积。

(2)发放公示。各镇街务必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确保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得到全面公示。发放花名册严格按照流程从《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公示栏中导出后加盖公章,在社人口密集区域、村便民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各村社补贴面积和金额也必须在各镇街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并需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完全一致,公示结束后,所有公示照片由镇街统一存档。

(3)资料上报。经过公示程序并确认无误后,及时填报《渝北区xx年x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25日前将纸质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813室存档。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至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将历年结余资金统一纳入补贴实施,并将2024年补贴发放数据上传至“一卡通”系统。按照市级文件要求,补贴资金将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

四、做好下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025年兑付)的申报核实工作(以计税面积为依据),为明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打好基础。

(一)申报程序。先由村社负责组织农户申报并分社完成《渝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附件1),核实农户补贴信息,包括身份证、银行帐户和补贴面积等,核实无误且农户签字确认后,上报至镇街人民政府。镇街人民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汇总与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组织镇、村、社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则负责监督抽查公示情况,收集并审核各镇街申报资料,最后上报至市级进行备案。

(二)数据录入、公示与审核办法

(1)数据录入。镇街需及时将村社上报的数据准确无误地录入至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增加或扣减面积需在备注栏中写清楚具体原因。登录平台的网址为:https://bh.cun8888.com:2023/#/user/login?redirect=%2Fcommon%2Fwelcome。数据录入工作完成后,请务必再次核对原始记录,确保不存在漏录、重复录入或跳录等错误。

(2)数据审核。镇街在录入数据过程中,利用系统设定的法定证件号查重与银行卡号查重等机制,对数据进行全面的查重和查错处理,同时,还应对增加或扣减面积等情况进行审核。

(3)申报公示。各镇街完成数据审核后,登录《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导出经审批后的分户补贴明细表,在导出过程中,将涉及农户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设为隐藏字段,以保障农户信息安全,再进行镇(街)、村、社三级七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需及时撤销公示,进行修正,并重新公示直至无误。

(4)数据备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社填报《渝北区xx年x镇x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所属镇街,同时保留复印件备份。镇街将对所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填报《渝北区xx年xx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附件3),经签字盖章并复印备份后,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813室进行备案。

(三)实地抽查。各镇街收到村社交来的申报资料后,需组织抽查督导小组按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区农业农村委将对上报数据进行再次抽查核实,发现错误立即整改。经核实无误后,汇总上报至市级备案。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农服中心、财政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种粮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公示与档案管理,强化监管,明确审核责任,严格核实补贴面积。定期与重点抽查监督补贴使用,依法追责违规行为。完善档案管理,确保补贴使用可追溯。

(四)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附件:1.渝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

2.渝北区xx年x镇x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汇总表

3.渝北区xx年x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4.渝北区xx年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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