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5次。深化普法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2023年普法计划,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逐条对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渝北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指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检验工作成果。三是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于2023年1月1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四是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资金保障。根据财力状况和全区各部门执法需求,在年初预算时及时足额保障执法和普法经费,2023年共安排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相关经费103万元。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结合市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动态调整,2023年共梳理行政权责清单40项。优化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已审批的31家代理记账机构均实现全程网办,做到“一次办”“零跑动”,让群众更便捷办理业务。二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交易事项全程在线办理,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业务,已引入7家担保机构开展线上保函业务,2023年担保金额达2949万元,减轻了供应商资金占用压力。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全年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7亿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总额比例达90%以上。三是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严查合同签订或备案超期、合同支付不及时、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问题,共发出《政府采购监管提示通知》15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8个,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发布以及备案的工作流程,严格制发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确定法规监督科为审核机构,会同局法律顾问对本单位拟制定出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发布。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2023年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6次,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1件,均严格按程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备,报备率及通过率达100%。截至2023年底,我局保留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全程跟进重大行政决策,在讨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重要政策制度、重大合同签署等方面充分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共审改合同3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2件,审查文件14件。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议事规则,对决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事规则,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2023年我局未提案重大行政决策,本部门内部也未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证人员41人参加线上年度执法网络教育培训考试,提高财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书管理,到期更换执法证4人,因退休或调离注销证件4人,确保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严格执行《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全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条、行政许可31条,在区案卷评查中,我局参评的2件案卷分别获得优秀和良好。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贯彻落实《渝北区推行行政执法机构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政府购买服务、代理记账机构等领域专项整治,对全区78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收回财政资金71.97万元,建立完善制度72个,对3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信息,对可能涉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22条内容及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不断增加公开内容,做好政策解读,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予以公开2件,无法公开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办结。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向区人大报告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接受询问和质询,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切,2023年办理人大议案28件,政协提案4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三是强化内控监督。围绕有效管控自由裁量权,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机制,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对局机关和5个业务科室开展内控风险审计,重点对资金下达、资金分配、资金支付等内容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进一步规范财政内部权力运行。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一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和行业投诉案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信访投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党员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2件,“民呼我为”平台咨询8件,收到信访案件2件,办结率100%。二是关口前移提前化解矛盾。紧抓“采购需求”和“质疑投诉”两个关键阶段,对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查,及时调整不合理的采购需求,预防因为采购需求不合理导致政府采购矛盾发生。在采购人收到质疑时,提前介入化解争议,充分听取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意见后居中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质疑阶段。三是积极开展惠企纾困大走访活动,通过实地走访,主动向企业宣传财政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2023年共走访企业67家,收集问题25个,收集建议8条,走访收集到的问题均已办结。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1件,复议机关正在处理中。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人民法院已依法驳回起诉。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专题研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和区委安排,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全过程,确保财政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发挥领导表率作用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依规作出决策。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年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
(三)重视法治队伍建设
利用局务会、支部会、职工会等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邀请法律专家作法律专题讲座2次,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业务能力。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举一反三排查违法违规风险,增强财政干部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统筹安排普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利用财会监督现场检查,向被检查单位进行释法说理。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依法理财能力。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及“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双湖路社区集中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财政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加强财政管理和推动财税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意识观念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法治与财政业务间的深度融合还有待加强。
二是普法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普法宣传还停留在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模式下,缺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挖掘。
三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较为薄弱。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足,无法独立胜任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缺乏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财政法律法规列为财政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财政工作问题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依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推行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要求,健全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流程,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确保制定的相关文件及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是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强化以案释法主体责任。改进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等宣传功能,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服务。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