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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财处罚〔2024〕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31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北财处罚〔2024〕2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沃数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CWBJMC80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余松一支路7号龙湖紫都3-2幢25-14

二、违法情形

经调查查明,重庆沃数津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四、处罚结果

对重庆沃数津科技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合计金额10290元,大写:壹万零贰佰玖拾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4年1月25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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