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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5-0055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财处罚〔2025〕1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4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北财处罚〔2025〕1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飞世尔仪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5U3JFL9U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新市街91号单元18-3

二、违法情形

经查,重庆飞世尔仪器有限公司参加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站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A00128)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第七项、《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四、处罚结果

本局决定对重庆飞世尔仪器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18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日期

2025年2月21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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