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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0093159060/2025-0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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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3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 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负责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并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区级财政政策。

2. 负责区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的筹措、安排和监督工作。落实属于区级生态环境保护事权的财政性资金保障。

3. 负责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牵头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争取国家和市级生态补偿资金,落实区级生态补偿资金。

4. 配合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支持。

5. 负责引导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支持和推进绿色采购。

6. 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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