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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古树名木由市人民政府确认,报国务院住房建设部门备案;二级古树名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认,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园区(新城)按各自职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新建、改造市政环卫设施在移交前,由建设业主方负责维护管理。物业小区红线内市政环卫设施由区住建委督促物业公司维护管理;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由所在街道督促业主维护管理。
两路空港商圈、龙溪嘉洲商圈为我区重要商圈,范围内包括7个路段。其中龙溪嘉洲商圈包括龙华大道财信国际广场段、嘉州路城市花园段、松牌路长安锦绣城段,两路空港商圈包括金港国际阿兴记段、滨港路全路段、双龙大道国美商场至重庆银行段和锦湖路全路段。除上述路段外,城区其余道路为重要商圈外路段。
停车收费分重要商圈内路段及重要商圈外路段两个标准。
(一)重要商圈内路段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及时段:
1. 白天(8:00—22:00)时段每车每半小时2.5元;
2. 夜间(22:00—次日8:00)时段每车每半小时2元,且每车每次最高不超过10元。
(二)重要商圈外路段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及时段:
1. 白天(8:00—20:00)时段每车每半小时1元;
2. 夜间(20:00—次日8:00)时段每车每半小时1元,且每车每次最高不超过5元。
一是明确了实施范围。仅适用于渝北城区湖库(碧津湖、双龙湖、木鱼石、宝圣湖、果塘湖、高堡湖、盘溪河、五一水库、新华水库、中央公园镜湖等)及公园。二是明确了湖库及公园管理的禁止行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湖库保护及公园管理的通告》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公园及湖库管理实际,对各项禁止行为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明确了处罚措施。《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湖库保护及公园管理的通告》中明确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中各项规定的强制处罚措施,使今后公园及湖库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随着城市公园管理的职责完善和管理内容增加,原有的《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已不能满足公园规范管理需要,为了加强城区湖库的保护和规范城市公园的管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17日正式颁布实施《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湖库保护及公园管理的通告》。
大型户外广告经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设置形式和位置。
不超过2年。
由于环卫设施的设置和布局是预先通过规划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科学研究确定下来的,如果擅自改变会影响城市环卫保障功能,给市民带来不便,给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困难,因此环卫设施的还建原则上应该原址重建。
应到所在地的区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