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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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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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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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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城市管理资源配置,拟订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城市供水节水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供水节水的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
3、负责城区道路、桥梁、隧道、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保护维护管理。协调城市供水节水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市政设施有关联的安全运行监管。指导镇(街道)、园区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含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实施城区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和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镇(街道)、园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和城区公园建设、管理,拟订城区园林绿化和公园建设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城镇绿化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区园林绿化工作。
6、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质量管理。
7、拟订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承担牵头国家卫生区日常管理、考核复查工作。
8、负责组织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户外灯饰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广告灯饰管理规范标准。负责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和店招牌备案管理。指导镇(街道)、园区广告设置、灯饰建设工作。
9、负责城区公共停车管理,组织拟订停车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占道停车管理,负责停车场、洗车场审批、备案登记工作。监督管理社会单位停车楼场。
10、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1、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2、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城市管理违法问题。具体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负责道路扬尘治理。
1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4、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设施建设维护,推进12319城市管理热线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处置运行机制。负责推广运用城市管理先进技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15、组织拟订全区城市管理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区市政管理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城区各街道负责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容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地面设施管护和园林绿化工作。开发园区负责在建区域的城市建设、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2)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委承担,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
(3)关于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区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公园。区城管局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工作。
(4)关于城区湖库管理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监督管理,拟订用水计划,负责水量调度。区城管局负责已移交的城区湖库水面、配套设施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安全督查科(国家卫生区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容环卫科、市政设施科(停车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科、科技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7,835,710.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59,110.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6,600.0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33,879,243.77 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3,635,843.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0,243,400.0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7,835,710.0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19,602.64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0,551.11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42,66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3,009,735.02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5,821.32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33,879,243.77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19,816.88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33,659,426.89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59,110.0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59,110.09元,比2022年减少73,635,843.77元。其中:基本支出6,521,057.53元,比2022年减少219,816.88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公用经费标准降低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6,538,052.56元,比2022年减少73,416,026.89 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举措,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城区垃圾清运服务、城区景观灯饰维修维护服务、市政环卫设施维修应急整治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6,6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76,600.00元,比2022年减少60,243,400.00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举措,压减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智慧城管二期、2021年城区中间隔离设施涂装项目等进度款支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5,000.00元,比2022年减少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数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上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84,531.93元,比上年减少305,691.41 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且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租赁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8,325.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78,32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2,278,325.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78,325.0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538,052.56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雯 联系方式:023-6780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