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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376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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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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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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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城市建成区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市政污水处理以及街道照明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承担城市社会化单位化粪池清掏工作。
(3)承担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工作。
(4)承担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单位于2016年2月成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根据职能共内设5个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含监察科)、财务科、清扫科、设施科和汽车队。目前,单位编制人数16人,在编人员1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883,270.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83,270.5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3,192,246.33元,主要是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减少389,000.00元,路灯、灯饰电费拨款减少705,900.00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拨款减少1,540,000.00元,市政保洁水费拨款减少250,000.00元,环卫车辆运行费拨款减少520,000.00元,公厕运行费用拨款减少60,000.00元,2022年度三乱整治、暴露垃圾清理拨款136,250.00元,今年度无此项费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883,270.50 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1,084.4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1,385.2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0,542.24元,城乡社区支出21,480,258.58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3,192,246.33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903.67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212,15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83,270.50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83,270.50元,比2022年减少3,192,246.33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270.50元,比2022年增加19,903.67元,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在编人员;项目支出19,47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3,212,150.00元, 主要原因是2023年路灯、灯饰电费拨款支出减少705,900.00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拨款支出减少1,540,000.00元,市政保洁水费拨款支出减少250,000.00元,环卫车辆运行费拨款支出减少520,000.00元,公厕运行费用拨款支出减少60,000.00元,2022年度三乱整治、暴露垃圾清理拨款支出136,250.00,今年度无该拨款支出。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800,000.00 元,比2022年减少52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无此项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无此项费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5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无此项费用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470,000.00 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8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丽 联系方式:023-8895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