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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373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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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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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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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公园管理中心,为区城管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城市公园管理、城区湖库管理、苗圃管理及鲜花布展管理维护。
(二)单位构成
本部分包含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构成等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本单位机构整合后,核定区公园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11名(实际在编103人),无二级预算单位,核定内设科室12个,即综合科、财务科、基建维护科、考核督查科、安全管理科、苗圃管理科、公园管理一科、公园管理二科、公园管理三科、公园管理四科、公园管理五科、公园管理六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0,992,858.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72,958.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19,9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39,560,330.96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341,582.11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39,933,441.63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0,992,858.5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3,325,198.10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94,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795,777.60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35,474.0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42,408.80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39,560,330.96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73,110.67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9,933,441.63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72,958.5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72,958.5元,比2022年减少4,584,712.27元。其中:基本支出27,960,958.5元,比2022年增加373,110.67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增等,主要用于保障公园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612,000.00元,比2022年减少4,957,822.9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等,主要用于公园市场化管护及园内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19,9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419,900元,比2022年减少34,975,618.6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公园市场化管护、公园绿化和水体管护以及公园基础设施常维护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3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28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情况;公务接待费0.0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000.00元,比2022年增加285,000.00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定额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8,50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80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55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0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12,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倩联系方式:023-6715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