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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化粪池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管护;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组织与管理;城市垃圾收运管理。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设所长、书记、两名副所长,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市政设施科、汽车队、财务科、路灯科、清扫科(空港站、仁睦站、观月站)现实有在编人员18人,临聘人员733人,共计75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3,933,813.8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33,813.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5,712,437.94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12,437.94 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3,933,813.8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3,933,813.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6,239.36 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07,966.40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5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52,385,408.36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4,199.68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5,712,437.9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47,437.94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465,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33,813.8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33,813.80元,比2022年减少5,712,437.94元。其中:基本支出4,573,813.80元,比2022年减少247,437.94元,主要原因是日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减少202,600元,差旅费减少35,000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360,000元,比2022年减少5,465,000元,主要原因是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700,000元,市政保洁水费减少400,000元,“三乱”整治减少300,000元,公厕运行费减少40,000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减少4,025,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环卫车辆运行费,市政保洁水费,路灯、灯饰电费及编外聘用人员劳务费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比2022年减少4,491,000元,主要原因是空港环卫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238,000元,比2022年减少7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8,000元,比2022年减少71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360,000.00 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8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丽   联系方式:023-860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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