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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5-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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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2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庆一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D332AC71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彭勇力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9日期间,当事人重庆市庆一物流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石路花卉园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段土建3标段工地出入口,未经核准擅自用车牌照号为渝DH5553、渝DJ1927、渝DM9971、渝DD9998、渝DM9971、渝DQ5776、渝DV8759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共运输处置11车次、264立方米建筑垃圾至渝北区中央公园悦府项目、江津区珞璜镇等地回填处置。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

处罚依据

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12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22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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