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2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 2024-09-30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19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吴波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

/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

姓名

吴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批准的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09月29日09时07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 人员唐江、朱少林巡查发现,当事人吴波驾驶车牌号为渝 DF9102的重型自卸货车在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秋成大道 青冈溪大桥距景熙街交叉口10米处,未按照批准的路线清 运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 运,或未在指定的地点倾倒的,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 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74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30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