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5-000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5-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8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决字〔2025〕第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姚勤渝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 |
自然人 |
姓名 |
姚勤渝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渝北城管罚〔2025〕1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案 | |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2025 年 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瞿俊凯、邓小军按举报信访核实发现,当事人姚勤渝在重庆市渝北区某小区,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其行为涉嫌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金额 |
700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3日 | |
处罚机关 |
||
备注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