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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5-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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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7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盛祥堃建筑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DCB33P36

法人

法定代表人

鞠建林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行罚决〔2025〕第00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5年3月8日,重庆市盛祥堃建筑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在渝北区龙山街道旗龙路2号(岱江花园饭店)的维修改造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将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约200立方),交给了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的违法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一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10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17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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