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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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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2-11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1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21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尊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5YX8T898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肖航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11月23日09时00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赵金平,王磊接群众投诉,当事人重庆尊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方家山原村委会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其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的规定。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8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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