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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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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5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1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谦善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2MA606EFC2Y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范国栋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的月26日14时45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王强、王磊巡查发现,当事人重庆谦善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渝D81239)在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顺街124号路段未经核准撞自处置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遇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被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12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9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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