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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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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5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19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渝卓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9MAABY9P20P

法人

法定代表人

王金豹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9月3日,接《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移 送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线索的函》(渝两江城管函 〔2024〕159号)移送关于“重庆南星运输有限公司在 2024年8月22日指派渝DZ8853重型自卸货车未经核准擅自 处置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从渝北区广电大厦内部运输至 两江新区天助搅拌站旁的空地”一案的违法线索。通过对 广电大厦地下车库扩建(第二次)项目总包单位甘肃第四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查询问得知,该项目建筑垃圾运 输处置均由土石方分包单位重庆渝卓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 限公司负责。经与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吴勇询问核实: 2024年08月22日下午,重庆渝卓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 司在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3号,广电大厦地下车库扩建 (第二次)项目工地,挖出了少量页岩渣,页岩渣可再次 利用(可抵扣部分倒渣费),加上正常的渣场每车收弃土 渣费大约要550元,而在天助搅拌站那个空地渣场每车只 要300元一车,为了节约成本,怀着侥幸心理,在外面叫 了一辆无证的渣车渝DZ8853来拉了一车,在拉去途中(黄 毛坪红岩厂门口外)被两江新区城管局查到无证运输建筑 垃圾,被处罚了。 重庆渝卓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未 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其行为涉嫌违反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 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 输。 ”的规定。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10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9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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