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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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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5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19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先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7094571042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彭禛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1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09月20日10时30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 员关智慧,李杰应部门移交,并现场检查,当事人重庆先锋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金果大道 308号附近东南约57米渝北区人和组团N分区N19-2-21地块 一批次项目建设工程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 相关措施,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 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 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 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 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 源化处理。 ”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37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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