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1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7-01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13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胡建成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

/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

姓名

胡建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6月15日21时18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执法人员刘齐、罗霞巡查发现,当事人胡建成驾驶车牌号 为渝B3508A的长安面包车,在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 港大道茂宸广场博才路路口,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 可证擅自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重 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从事餐厨垃圾收 集、运输、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 证”的规定。

处罚依据

据《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19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