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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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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3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渝北委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重庆市渝北区城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主要有:

1.牵头组织开展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负责统筹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负责实施城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和处置,指导各镇实施乡镇区域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协调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设施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建筑渣土密闭运输监管、城市建筑渣土消纳场规范化管理并避让环境敏感区域、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城市道路沥青改造。

3.贯彻落实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负责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会同有关部门代区政府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负责露天烧烤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

4.负责实施城市道路噪声扰民路段隔声屏安装、降噪路面改造和降噪绿化带建设。

5.负责做好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指导各镇做好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乡镇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6.依法查处在住宅楼、居民社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7.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8.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和城市节水工作。按规定推进全区取水口优化布局调整。督促供水企业落实饮用水保护区巡查报告制度,加强城市水厂应急防范措施建设。牵头建立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城市水厂应急处置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督促生活垃圾填埋场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城市饮用水应急保障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区域内的供水应急保障、城市水域清漂等工作。

9.督促市政、环卫车使用排放达标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

10.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噪声污染、光污染等监督管理。负责推广市政领域的绿色照明。

11.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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